根据《陕西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陕林资发〔2022〕153号)精神,拟推荐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镇巴县、西乡县、黄龙县、鄠邑区、潼关县、旬邑县为2022年林长制省级激励对象。
现将拟激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1日-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林长办秘书处反映。
联系人:陈 嘉
电话(传真):029-88652246
电子邮箱:sxlzzbgs3@163.com
陕西省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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