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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县区、镇办林长包抓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8 15:36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夯实各级林长履职责任,近日,市林长办印发通知,公布了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县级领导包抓责任人、县区相关单位(成员单位)包抓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包抓责任人等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责任人高度负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责任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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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守勋 编校:刘永琦 撰稿: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