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频道首页

山阳县林长办印发通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16 10:36 点击次数:

为持续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地面积不减少。近日,山阳县林长办印发通知,要求各镇办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要将退耕还林已有成果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监管,对已经发放林权证的要按照《森林法》执行,对没有发放林权证但属于按国家计划实施退耕还林的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执行。要落实落细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明确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6号)《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等政策文件,统筹好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严禁脱离实际、不顾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强行在陡坡上实施耕地整治。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林长制效能,统筹协调各方,推动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相关政策落实落细,防止违法违规侵占退耕成果事件发生。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退耕还林政策宣传教育,对破坏退耕还林地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林木资源和退耕地损失的要严肃查处。

审核:陈守勋 编校:崔蓓琳 撰稿:李靖静 谈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