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政府,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商发〔2015〕11号)精神,促进核桃产业做大做优做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大力推进核桃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三书三长"包抓核桃产业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开展核桃产业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四个意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