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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救助帮扶
发布时间:2026-08-07 17:51 点击次数: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强降雨,7个县区94个镇(街道)共15.58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16万人。

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对接财政部门,紧急下拨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68万元,为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提供资金保障。各县区民政局及时组织力量摸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妥善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衔接工作,对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按照市政府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市社会救助中心严格按照局党组安排,全力配合做好临时安置点建设与管理、救助款物发放等工作,统筹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各项救助政策。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持续加大受灾困难群众排查认定力度,畅通救助申请渠道,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