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市残联下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 元,预计惠及困难残疾人5.9万人。目前,全市已完成残疾人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调整,1月份补贴资金有序、足额、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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