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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smzj/2025-00026 发布机构 商洛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3-06
名  称 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及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减灾计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规范宗教活动。

(1)、“三无”人员:是指为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城市公益性公墓: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安放骨灰服务的公共设施。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社会福利事业:1、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完善儿童福利制度。3、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二)社会救助工作:1、规范低保工作。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3、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保障。

(三)社会组织管理改革:1、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2、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四)拥军优抚安置:1、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措施。2、落实各项优抚政策。3、深化双拥工作。4、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1、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2、深化基层群众自治。

(六)防灾减灾救灾:1、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2、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1、深化殡葬改革。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3、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4、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2、深化平安边界建设。3、推进地名公共服务。

(九)民族宗教工作:1、维护民族团结。2、推进民族地区发展。3、强化宗教管理。4、确保安全稳定。

(十)提升民政综合能力:1、加强民政能力建设。2、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管理。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合计

行政

事业

1

商洛市民政局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28

28


30

2

商洛市社会福利院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39


39

38

3

商洛市民政局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20


20

20

4

商洛市社会福利厂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8


8

7

5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9


9

6

6

商洛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7


7

4

7

商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5


5

5

8

商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4


4

4

9

商洛市儿童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6


26

25

10

商洛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5


5

5

11

商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8


8

8

12

商洛市卧龙山公墓管理所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8


8

17

13

商洛市殡仪馆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6


6

5


合 计



173

28

145

174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173人,实有17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实有30人;事业编制145人,实有144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37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4万元,包括:办公费5.33万元,差旅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84万元,其他一般性支出22.07万元。

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民政事务工作。较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34万元,同比减少20%。本年度在2016年基础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再次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预算为0。

(三)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年度追加项目支出按照财政预算下文件的要求安排使用。项目支出185万元。

(四)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932.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932.0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93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47万元;项目支出353.5万元。

(五)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收入增加25.29万元,同期增长2 %,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159.71万元,同期增长9%,主要用于本单位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作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将严格按照支持经济分类科目方案实行,共分为2大项,细化分到22个小项,其中工资福利类支出311.49万元,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个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6.44万元,分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福利费降温费、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单位自筹)等14个小项。




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1957.37

一、基本支出

1772.37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1180.59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4.23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3.日常公用经费

137.55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185.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957.37

本年支出合计

1957.37



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名 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 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商洛市民政局

15.32



10.5


4。82







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 算 数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1957.37

1772.37

18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

20123

民族事务



5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72.37

180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445.32

55

2080201

行政运行


367.92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5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77.4

50

20808

抚恤


55.48

3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55.4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30

20810

社会福利


1271.57

45

2081001

儿童福利


354.39

45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917.18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50

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