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正文
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smzj/2025-00027 发布机构 商洛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3-05
名  称 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洛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二)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三)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四)慈善救助和社会工作科。(五)养老服务科。(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七)殡葬管理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县(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中的贯彻落实;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觉建日常工作;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办法、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拟订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有关政策,拟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六)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权限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七)拟订全市婚姻和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办法,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拟订农村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度申报和销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要顺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同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政策措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等方面衔接。二是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常态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三是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体系上打破“低保捆绑”“悬崖效应”,加快构建立体式、多层次、综合性救助保障体系。四是加强对农村“三留守”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加大对留守老人探视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协调职责,推动各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民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五是做好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二)坚持抓早防小,毫不松懈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社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风险加大、压力陡增。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抓早防小、闭环管理,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一是紧绷思想之弦。要坚决防止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和麻痹思想,立即紧张起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守住社区防控严密防线,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二是严格防控措施。社区防控工作要由“被动控”变为“主动防”、“静态等”变为“动态找”,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婚事新办、倡导丧事简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民政服务机构防控,要对“一老一小”等服务机构采取封闭管理措施,从人员出入、内部防护、物资保障、值班值守等各方面建立闭环管理制度。同时,要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社会散居孤儿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三是压实防控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落细防控责任,抓紧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预警防控能力。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最大限度除隐患、堵漏洞。

(三)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一是完善机制。逐步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建立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最低护理补贴制度。二是建强体系。加快建设“一院一中心一站”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一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一批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65%以上。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长效运营机制,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顺畅运转。新建一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以接收失能老人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三是培育产业。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落实市场准入、政府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四是强化监管。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五是培育人才。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一批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让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作用发挥得好。

(四)着眼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依法有序开展全市第十一次村委会、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高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深刻总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着眼巩固成果、改进不足,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智慧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四是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巩固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僵尸”社会组织常态化治理。五是积极推进洛南撤县设区、商南撤县设市、丹凤撤县设市、山阳撤县设市,稳妥开展乡级区划调整。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有序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扎实开展界线管理工作。

(五)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做优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健全基本殡葬制度,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持续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办好群众“身后事”,保障“逝有所安”。二是执行好《民法典》有关婚姻管理规定,完善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和信用体系,推进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让婚姻登记这份“甜蜜事业”更加温暖贴心。三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以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为抓手,发展全民慈善,做大、分好慈善蛋糕,让社会爱心充分涌流。启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壮大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统筹做好电脑票和即开票游戏结构调整、公益金使用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促进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深化民政各领域改革。社会救助方面,要以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为抓手,在指导山阳县开展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国家试点的同时,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养老服务领域,要认真总结各地承担省市养老改革试点经验并全面推广。儿童福利方面,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社区治理方面,要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试点。殡葬改革方面,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婚姻登记管理方面,要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宣传风雅节俭文明的婚俗新典范。二是着眼夯实民政发展基础支撑,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基础工作水平。法治化方面,要以贯彻《民法典》为抓手,推动市人大出台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志愿者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等。标准化方面,围绕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各类规范标准,同时要做好标准实施工作。信息化方面,深化金民工程推广应用,促进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在基层能力建设上,要加快建设乡镇(街办)社会工作服务站,用好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级其他民政工作力量,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多使用信息化手段,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确保民政事业有人干、有钱干、有能力干。三是统筹做好“十四五”各级各类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条条和块块、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关系,省级按照“1+5”规划框架,统筹做好全市民政事业总体规划与5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级、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民政规划体系。同时,要争取民政领域更多项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求取民政工作的最大公约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市社会救助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四、部门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 式

编制人数

实有

人数

合计

行政

事业

1

商洛市民政局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14

14


17

2

商洛市社会福利院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47


47

41

3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6


16

15

4

商洛市儿童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6


26

23

5

商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8


8

8

6

商洛市卧龙山公墓管理所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7


7

5

7

商洛市殡仪馆

自收自支

全额管理

6


6

6


合计



124

14

110

115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124人,实有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7人;事业编制110人,实有98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439.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439.73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43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3万元,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439.7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1.37万元,同比增长5.22%,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




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 算 数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1439.73

1439.7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39.73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264.32


2080201

行政运行


200.73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63.59


20810

社会福利


1044.94


2081001

儿童福利


344.1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555.1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7.13


2080506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48.57


210



56.1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8.0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8.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4.29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439.73万元,其中20802民政管理事务264.32万元,20810社会福利1044.94万元,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6.1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4.29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的明细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43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3万元,



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1439.73

一、基本支出

1439.73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1379.1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的补助支出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3、日常公用经费

60.63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439.73

本年支出合计

1439.7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三公”经费情况


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名 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 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商洛市民政局

9.27


7.5

7.5


1.77


2021年市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27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预算减少。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主要是财政预算定额标准未变化;公务接待费费1.77万元,较上年增加0.89万元(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主要是财政预算定额标准未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主要是财政预算定额标准未变化。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单位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14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万元,固定资产375.8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3.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9万元、通用设备102.4万元,其中车辆16.2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63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详见商洛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