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10279/2025-0003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民政局 |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类 别:A
签发人:李满凯
商民函〔2025〕65号
雷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关键问题,对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围绕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健康照料和精神关怀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农村老年人的期盼仍有差距。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升农村老人养老待遇保障
持续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福利补贴体系,积极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截至目前,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已实现市级全覆盖,将60岁以上老人纳入重点检测范围,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为59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为4830元年/人),通过“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体系,不断提高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二、优化养老机构建设,构建多元参与格局
全市现有养老机构87家,其中公办敬老院68家、社会福利院2所、民办养老机构17家,总床位数1040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085张,占比48.9%。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93家,171家投入运营,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909家,599家投入运营。对于公办敬老院,我市创新开展“三加强一提升”专项行动,从“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服务质量”方面,落实敬老院责任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市民政局印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办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挂牌管理和规范运营,推养老机构动敬老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加大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和示范带动,更好的满足农村地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和培育民间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在土地审批、配套设施、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敬老氛围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知识。加大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提高政策执行力。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技能大赛、组织参加招聘会等方式,培育专业的养老护理人才,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让农村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商洛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抄送:市委(政府)督查办,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