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10279/2025-0001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民政局 |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类 别:A
签发人:李满凯
商民函〔2025〕57号
郭夏锋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普及老年人大食堂的建议》(第151号)收悉。您在建议中深入分析了当前老年群体就餐需求,提出合理规划布局、合理营养搭配、食品安全保障、建立补贴机制、做好服务工作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现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11部门印发《商洛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商民发〔2024〕111号),明确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服务标准和保障措施,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老年助餐点在城市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标准化老年食堂;在农村地区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慈善幸福家园)建设老年食堂。目前,全市已建成老年助餐点48个(其中社区34个、村14个),31个正在规划建设中,已建成的老年助餐点覆盖56个镇(街道办),服务老年人1.3万余人。洛南县古城镇老年食堂,自运营以来已为全镇6个村(居)280位有助餐需求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3000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老年人一致好评。
(二)优化服务供给,合理营养搭配。一是根据老年人的饮食特点(如低盐、低脂、易消化等)和健康需求,制定涵盖每日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素的标准食谱,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并定期更新。二是要求老年食堂每周公示带量食谱,标注每道菜的营养成分,同时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配餐选项。三是开展食堂厨师营养知识培训,确保食材搭配、烹饪方式符合老年人营养需求,减少营养流失。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不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采购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加工流程是否符合规范食堂操作流程,划分食材清洗、加工、烹饪、储存等区域,是否落实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制度;食品安全是否建立追溯机制,对每日供应的菜品是否进行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以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问题的检查。同时,建立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收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机构改进服务。分别在去年10月和今年3月通过召开“金点子”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整体提升。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补贴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个人自付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截止目前已争取老年助餐资金共计814万元,其中省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涉及养老助餐资金422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涉及养老助餐资金90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涉及养老资金302万元。实行差异化补贴机制,不同年龄段老人享受不同补贴。如山阳县丰阳花园老年助餐点,以市场价为标准,为辖区内70岁以上老年人每餐减免3元、80岁减免5元,90岁以上每餐只出1元钱,深受老年群体好评。
(五)创新运营模式,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一方面支持餐饮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开设老年餐桌,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优惠套餐,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助餐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积极探索“助餐+”服务。柞水县创新推行“三餐暖心”模式,结合“美食套餐”“养生套餐”和“文体套餐”,实现助餐服务与健康管理、文化活动的深度融合,为全县17个小区350名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二、下一步计划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制定老年人大食堂建设运营细则,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抄送:市委(政府)督查办,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