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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116110000160610279/2025-00031 发布机构 商洛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9-17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A


                                         签发人:李满凯

商民函202555


王文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殡葬设施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私营化整改、散埋乱葬及公墓超标整治为突破口,坚持治理存量、遏制增量,持续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市7个殡仪馆(商洛市及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正常运行,柞水县殡仪馆预计8月底动工;建成县级公益性公墓4个,商州、商南、柞水3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预计三季度开工;现有经营性公墓5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已建成56个,在建及筹建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模式创新方面: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坚持公益属性、突出节地生态、强化规范管理、注重惠民利民”原则,大力推行集中安葬、立体安放(骨灰堂、壁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配套完善祭扫服务、人文纪念等设施,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遵循“尊重历史、尊重习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探索服务项目建、林地复合建、挖掘资源建、尊重民俗建、镇村联合建等多种模式,建成商州区东龙山、杨斜等一批节地生态示范点,有效满足群众安葬新需求。

二、具体做法

(一)聚焦城市殡葬设施,狠抓规范管理与服务优化。

1.严把审批规划关口,确保科学落地。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丧葬新需求,我市坚持规划先行,一体推进殡仪馆、公墓等建设,不断增加供给,提升有效覆盖,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专项规划,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秦岭生态保护要求、群众丧葬习俗作为核心考量,组织专家对拟新建项目进行实地踏勘与可行性论证,确保选址符合土地管理规定、规模满足群众需求目前,全市7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文本编制、“一张图”核对、报审以及印发工作。全市750个殡葬服务设施,共计552.17公顷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联合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结合地域风俗和群众需求,科学论证选址,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批得下、建得成、用得好”。

2.强化建设过程监管,筑牢运营基础。为切实根治“批而不管”的顽疾,市民政局将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的项目跟踪监管机制,明确规定所有新建、改扩建殡葬设施项目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确保取得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所有法定必备的用地和建设审批文件后,方可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同时,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门牵头主导,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关键职能部门深度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跨部门联合现场巡查、专项督查、技术核查,以及建立项目进展月度或季度通报制度,实时精准掌握项目动态,将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到具体环节与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项目从规划蓝图到实体落成都严格遵循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管理要求,实现高质量、规范化建设,为项目竣工后的顺利移交、高效运营和可持续服务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彻底扫清后续运营可能面临的合规性障碍与遗留问题。

3.规范机构运营管理,减轻群众负担。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市民政局已出台《商洛市殡仪馆服务规范(试行)》《加强殡葬代理服务监管规范行业秩序的实施方案,明确殡仪馆运营第三方中介服务标准,规范殡仪馆服务管理二是加强价格调控印发《关于开展殡仪馆服务收费清单化管理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清单化管理服务收费,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明确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做到清单外无项目、不收费。对基本延伸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公墓价格,将通过成本核算、公开听证等方式合理定价,坚决遏制“天价墓”,杜绝房地产化倾向。三是加大普惠保障力度。着眼老百姓丧葬需求,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年计划新开工1个殡仪馆、3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改扩建1个殡仪馆,采购安装4套火化设施设备等殡葬设施,最大限度满足辖区群众的丧葬需求。

立足农村实际需求,力推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移风易俗。

1.科学规划集中安葬点,破解“散埋乱葬”。立足商洛山区实际在全市范围推广“村级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生态节地安葬”模式坚持“一次获地、分批规划、以需定建、逐年实施、节地生态”的原则明确要求各村(社区)依据人口、地形,在尊重群众意愿、便于祭扫的前提下,优先利用荒山瘠地,科学选址建设小型、生态化集中安葬点逐步取代散埋乱葬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2025年计划建设2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形成“集约用地、生态安葬、村民自治”模式力争“十四五”末实现村级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严格限制超大墓、豪华墓审批

2.积极争取并落实资金补助,确保建好用好。针对村级公墓补助标准低的问题,制定《商洛市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在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基础上,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费和生态节地安葬分类奖补,对草坪葬、壁葬补助2000元,树葬、花葬补助3000元,海葬、骨灰散撒补助5000元,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00多万元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困难向上级部门专题汇报,联合财政部门向省级部门申请提高补助标准同时设立市级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市级财政今年已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按建设规模给予每处5-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要求县级财政配套,对运营困难的村级公墓,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维护经费补贴确保资金不断

3.深化宣传引导与村民自治,培育文明新风。依托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入户讲解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进万家”活动,持续宣传集中安葬的生态意义、土地节约效益及惠民政策组织群众代表参观示范性公墓,算好“经济账”“生态账”。推广“红白理事会”经验,鼓励村民自主管理本村安葬事务,通过村规民约倡导厚养薄葬、绿色殡葬主动选择公益性公墓或生态安葬的群众按政策给予生态安葬奖励,从源头减少豪华墓、乱占耕地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殡葬改革关系千家万户,任务艰巨。我们将继续以您的提案为重要指引,重点抓好规划落地、监管执法、资金保障和宣传引导。持续完善殡葬管理制度体系,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殡仪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群众关切的“身后事”办实办好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服务供给坚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和生态模式,按照“边规划、边建设、边使用”“以年度用量确定年度建设量”的原则,分年度实施,绝不能一次规划、一次建成、负债建设,绝不能推山砍树毁林,绝不能青山石化硬化。2026年前实现县级殡仪馆全覆盖,乡镇集中安葬点覆盖率达50%。

(二)加大资金扶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殡葬综合改革情况,加强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建议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殡葬改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升级及生态安葬项目。同时,向上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福彩公益金项目。其次,创新融资机制,推行“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赠参与建设,对捐建公益性墓地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再次,完善奖补政策,对完成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县()实施以奖代补,对生态葬法实行补贴。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民政、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县区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加大区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重点镇村、移民小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殡葬工作秩序。

我们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推动提案成果转化,全力解决好群众“身后事”。诚挚感谢您对民生实事的深切关注与支持,欢迎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商洛市民政局

2025815




 

抄送:市委(政府)督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