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7月26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柞水县金米村木耳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孔亮主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刘收选,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监局副局长胡艳国,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刘斌,商洛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波,商洛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闫亚军一行首先深入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走进大棚细致察看木耳产业基地标准化生产情况,了解木耳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值和带动农民增收情况,调研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推广使用和木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对柞水木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给与充分肯定。

随后,在金米村培训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樊虎玲以“学法知底线、用法保安全”为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销售不合格产品罚则等方面做了专题宣讲。闫亚军主持培训并就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出要求,他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法治思维,强化宣传贯彻,学法用法,依法开展精准执法活动,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柞水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生产经营主体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宣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