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键环节,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促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采取“市级统筹、县区主抓、镇村落实”模式,对全市98个镇(办)、1271个村(社区)、11771个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账内+账外”“实地+系统”双结合方式,重点核查土地、林地、经营性资产等权属不清、账实不符问题,共清查集体资产178.2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0.2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8.01亿元。
二是规范流程,夯实财务核算主体责任。按照《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推行“村账镇管”模式,力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系统化、流程标准化。建立“线上+线下”双轨监督机制,实现资产登记、合同管理、收支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全市129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陕农经”平台全部建账,完成会计初始化,建立资产资源卡片42101个,登记合同14555份,发生银农直联3595笔。
三是靶向发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印发《商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实行集体经济合同村级签订、镇级审核、县级备案的制度,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72069份,发现问题合同40901份,整改40765份,收回土地2201.8亩、清收资产306.09万元,追缴合同欠款2583.65万元。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化”,要求1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事项必须通过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累计完成交易229宗。
四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摸排线索问题11个,移交整改3个。印发《商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商洛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12项制度规范,切实做好“三资”监管“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补短强弱,在思想站位上再提升,在摸排处置上再加强,在协作联动上再升级,在严督实导上再加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经营改革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