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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上行为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24 00:00 点击次数:

为了加强我局党员干部网上行为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党员干部在互联网上的行为规范。

2、党员干部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攻击他人、传播谣言等不良行为。

二、具体规定

1、党员干部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政治敏感、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2、党员干部不得在互联网上从事商业广告、营销等营利性活动。

3、党员干部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攻击他人、传播谣言等不良行为。

4、党员干部不得在互联网上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如赌博、色情等。

5、党员干部不得在互联网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三、监督与处罚

6、所属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干部上网行为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处理。

7、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8、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农科教信息中心所有。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