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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7:15 点击次数:

根据市环督办《关于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的函》(商环督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三定”工作方案和《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商办字〔2021〕9号)等相关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公开如下。

一、制定年度农业环保工作计划。按照省、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任务分工,夯实了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农技推广工作要点》《2023年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等,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和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实施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全面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52.8%、55.25%,药肥使用均实现了负增长。

三、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商洛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有效提升县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能力。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养殖户改进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畜-沼-果菜粮茶”种养结合、“沼液-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25%,柞水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定印发《商洛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科学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组织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11场次,建立健全了市县级秸秆资源台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61.6万元,支持镇安县实施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推广高标准加厚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探索建立适宜全市复制、推广的回收利用模式。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利用率分别提高到91.09%和85.43%。

五、加强农业绿色养殖尾水管理。制定印发《加快推进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等,全力推进渔业水域健康养殖。引进水产养殖名优品种3个,建立骨干基地5家,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菜鱼共生等高效绿色养殖模式3个,提升改造养殖企业5家,建成渔业节水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88亩;创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00亩,新增陆基高位圆池等设施渔业面积1万立方米,水产品产量达7537吨。全省陆基圆桶养殖技术培训会、鲈鱼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我市成功举办。

六、扎实做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制定印发《商洛市“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组织开展长江禁捕、黄河禁渔等八大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77次,查办涉鱼违法违规案件194件,行政处罚5.84万元,销毁非法网具70张、钓具304根,形成了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的执法闭环机制,有效维护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全面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精心组织全国放鱼日活动,先后在长江和黄河商洛段增殖放流经济鱼类50万尾、珍稀物种大鲵苗种3000尾。

七、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成果。制定印发《商洛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全面巩固提升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受污染耕地管控成果,全市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八、牵头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印发《商洛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先后组织开展村庄清洁秋冬战役、“迎五一”“干干净净迎新春”、“干净商洛”村庄清洁综合整治等行动,全域清除农村“脏乱差”,为打造“一都四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过了有力支撑。丹凤县留仙坪村被农业农村部授予“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柞水县朱家湾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商州区三星村等 14个村荣获 2023 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九、其他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我局还积极完成了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塑料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等各牵头单位分配的其他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履行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