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09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
名 称 | 商洛市水产工作站职能简介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单位名称:商洛市水产工作站
负责人:岐宁
内设机构:无
服务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渔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监管保障。参与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渔业行业监督管理和水生生物保护养护工作。负责渔业统计工作。负责渔业规费征收和管理。提出渔业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组织渔业项目申报、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长江“十年禁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全市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队伍建设。
2、负责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制度、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水产养殖证制度和渔业捕捞许可及捕捞配额制度。负责全市养殖、捕捞、新兴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渔业产业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健康养殖、水产生态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渔文化保护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参与品牌培育建设。组织实施“智慧渔业”建设。
3、负责渔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其它投入品的使用。组织开展水产品产地抽检和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负责渔业生产基地环境监测。负责天然水域垂钓和休闲垂钓管理。负责渔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指导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测报和防控,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渔业行业社团组织业务指导,推进行业协会自律。
4、负责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养护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养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开展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栖息地的调查与监测评估。负责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损失赔偿补偿资金执收和管理。负责三场一通道建设。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科学研究等工作。指导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防控。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渔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和渔业环境养护工作。组织或参与涉渔工程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活动渔业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损失评估、调查、赔偿和修复。受委托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担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渔业相关技术试验示范、良种繁育及技术推广。参与渔业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节能减排。组织开展渔业行业教育培训。
7、负责渔政事务及保障工作。负责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调解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指导全市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渔具管理、渔船船员管理,组织市本级权限的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市级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渔业船舶进行水上救助。承担职责范围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承担市本级渔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8、负责丹江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丹江源保护区具体管理制度。负责设置和维护丹江源保护区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负责丹江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生态修复等工作。负责丹江源保护区保护物种的科研救护和保护。负责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依法调查处理影响丹江源保护区功能的事件。
9、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 话:0914-2389192
Email:shang luojbb@126.com
地 址:商中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