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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064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9-20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2〕4号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会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兑付的建议》(第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当前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兑付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的问题针对性强;提出的三点建议,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对我们今后规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兑付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近年来,中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农业产业扶持惠农政策,农业项目资金规模特续较快增长。针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新特点,围绕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公开公示、强化检查等环节,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商洛市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农业财政专项项目负面清单》《农业农村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强化项目申报、计划审批、项目变更、检查验收等程序,突出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社会监督等关键环节。各县区也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程序和规定,推进项目资金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发布中省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支持方向、补助标准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三是强化民主决策。将项目资金安排作为 “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四是强化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全省性检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管,每年对农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绩效考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聚焦关键环节,以规范管理、提升效益为目标,从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着力,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建立提升涉农资金管理效能的长效机制。

一是管理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把公开公示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公示的范围和方式,做到项目资金从申报审核、实施到验收全程公开。在申报文件上,及时公开;在评审立项上组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在规定范围、时限内公示。同时,利用好微信群等新媒介,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项目申报实施以及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兑付等相关信息的知晓度和及时性。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提升监管质量。一是完善管理机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及职能转变,进一步修订《商洛市农业专项项目管理》等办法,适应简政放权的实际需求,细化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变更等管理环节;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平台,加强涉农资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教育。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项目检查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年度专项检查。落实县(区)主体责任,逐级将项目管理和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兑付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人员,明确各管理主体、环节的职责和要求。三是改进监管机制。建立一支既熟悉农业项目特点,又精通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困队,弥补农业部门检查力量和知识的不足。坚持分类施策,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同时,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利用网站、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查处机制。

三是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定期对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执纪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采取通报、约谈、禁止申报项目等措施,规范项目单位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