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01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3〕8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李卓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商洛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关注和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食用菌产业用地进行补助的建议》(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我市食用菌产业用地进行定额补助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商洛市支持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税政策措施》《商洛市木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支持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设立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木耳品种选育、技术规程制定、试验示范研究、技术培训、精深加工等9大类方面重点支持。因对食用菌用地补助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所以未能补助。
二、加强食用菌产业用地规划管理
近年来,我市制定印发了《商洛市食用菌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商洛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发展。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食用菌产业已经展露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为了我市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我市对食用菌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主要思路是:凸出功能定位准确、优势产业突出、空间结构清晰、区域城乡联动的发展理念,重点构筑产业、技术和服务三大平台,吸引技术、人才、资金等多方位的投入要素和政府、食用菌企业、食用菌科研院校、菇户等多元化的建设主体,聚集区内外各种资源,培育食用菌龙头企业,带动区域食用菌产业的发展。
三、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将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一是着力培强前端主体,培育菌种繁育企业36家,全程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24家。二是不断培优中端主体,认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2家、合作社22个,产业大户4609个。培育“链主”企业2家,发展“成长型”企业20家,建设初深加工企业51家。三是持续加强技术培训,举办商洛市种业振兴暨木耳生产技术培训会、食用菌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技术及品牌建设培训会议,全市150余名食用菌菌种生产企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四是组织外出学习,积极组织市县食用菌龙头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全国食用菌(黑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进一步提拓展视野,增强见识,提高生产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