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03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3〕1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杨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问题事关民生福祉和国家安全,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市委、市政府始终将落实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县到镇到地块,要求各县区组建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把统筹利用撂荒地纳入考核指标,将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评优评先挂钩,实行撂荒地统筹利用与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统筹利用撂荒地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用足用好耕地资源,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深入镇村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出台相关意见,指导基层工作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耕地安全,将利用撂荒地扩大生产作为粮食安全工作的一大抓手,2021年制定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因地制宜,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当年排查出3.67万亩撂荒地,涉及承包农户数3.1万户,于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复耕复种。此后,撂荒地整治转为日常工作,市县农业农村局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排查整治,巩固治理成效,市级组织工作专班逐点实地督查指导,确保常年撂荒地“存量清零”,季节性撂荒地全面复种。
二、关于加大种粮补贴保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严厉问责的建议。
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系列文件精神,研究细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一次性种粮补贴政策落实,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相关奖励,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的承包方纳入本地不良信用记录,减少耕地撂荒、抛荒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各县区结合县域特点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把撂荒地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相结合,切实提升复耕复种质量。
三、关于规范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
在撂荒地整治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区域内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的撂荒地,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就近流转给乡里亲邻、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宜粮则粮,宜药则药,宜牧则牧。
通过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社会化组织指导引导,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68个、现代农业园区152个、农民合作示范社227个、示范家庭农场15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数量达73家,从事旋耕、播种、防治、收割等单环节或多环节服务,部分服务组织尝试探索全托管服务。近2年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1800万元,用于补提服务环节差价,让小农户受益。累计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0余万亩次。
为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县(区)政府签订《土地承包仲裁(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拟定了《商洛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办法(试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