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01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3〕3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7号
建议的答复函
田传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287号)我局已收讫,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2016年被农业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019年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试点市创建”,截至目前累计成功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80个,数量位居地级市之首。2021年、2022、2023年连续三年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交叉检查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中期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针对您提出的健全监管机制、增强监管能力、市场准入衔接等建议,我局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夯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各单位行业管理责任。在商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初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与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军令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问责,开展半年督导通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体制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
在市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镇办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基础上,设立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针对质量安全突发状况,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商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夯实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提升农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标准化监管站创建。以基层监管检测机构“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为标准,在2022年认定基础上,组织各县区持续开展镇办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工作,打造一批镇办标准化监管站样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能力和水平,今年拟认定标准化监管站14个。二是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配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台套,市级实验室检测参数从230多项扩展到420多项。市中心加强对县区、镇办和企业人员的“双认证”指导、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培训和练兵比武,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商洛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双认证”全覆盖。2022年省级大比武中商洛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一、二、三等奖。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等方面投入,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钱干事、能干成事。
四、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产业发展
以我市菌果药畜茶鱼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建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全域推广,用标准规范生产活动,提升产品质量,引领产业发展。2022年至今申报省级地方标准10个,申报市级地方标准37个,成功发布《黑木耳生产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茶叶质量控制技术规范》《香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6个市级地方标准和《木耳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团体标准发布实施。柞水“牢记嘱托创品牌 谱写木耳新篇章”入选2022年全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典型案例,“柞水木耳”入选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五、强化合格证应用,实现农产品全程管控
深入贯彻落实新农安法和三定方案相关要求,夯实农产品从生产到上市流通各环节工作职责,持续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力度。按照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合格证的开具、收取、保存等工作的培训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合格证的查验和监督检查,形成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询、全程可管控。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治理氛围
定期组织市县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新农安法、农产品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业务培训指导20余次,发放豇豆问题农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及新农安法读本5500余份。督促生产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用药记录,科学合理选药用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用药档案规定,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生产者的道德意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充分营造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等良好氛围,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大于天的责任要求,坚持强组织、健机制、建标准、严监管,持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态势,努力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