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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05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25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3〕53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6号

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商洛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局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快构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队伍。一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推行党支部书记依照法定程序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二是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并将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营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三是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吸纳农村能人、复转军人、返乡人士、高校毕业生等进入“两委”班子和理事会,推动村党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进一步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全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完善激励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突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度,持续加大项目、人才、土地等扶持力度。二是细化政策措施。与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加大资源配置、综合服务、金融创新支持。积极对接组织、财政部门,在全市产业发展上与国家鼓励产业方面进行规划指导,严格按照“村级申请、镇办初审、县级审批”方式,2019-2022年度申报并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38个。三是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为村干部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固定补贴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奖励等,有效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出台规范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制度,健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探索发展路径

近年来,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发挥组织优势,推动规模经营。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商发〔2018〕17号)精神,大力推广产业发展、资产经营、资本经营和公共服务四大类型11个基本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加强土地流转交易,推动规模化经营。二是拓展发展路径。探索总结了宁商协作促“三变”和党建领航改革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因村因地制宜,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培育出丹凤县“梅庄模式”“毛坪模式”、山阳县“2+X模式”等一批拿得出、叫得响、推得开、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和模式。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各地引进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立大户带、企业带、“三社”带等,将农村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效衔接,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方向,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公司联合合作,推动双方优势互补、要素融合,探索“企业经营、集体配套、农户生产”等典型模式,实现集体、企业、农民协同发展、共生共赢、共享收益。

下一步,我局将因地制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分区域推广土地盘活、产业引领、联合合作、物业开发和服务创收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发挥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到今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年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全面清除、累计培育年收益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50个。

四、关于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一是摸清集体家底。2017年以来,组织每年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并应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截止2022年底,全市各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173.9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58.09亿元。二是完善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市纪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起草《商洛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指导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起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村实施、镇监管、县督查、市统筹”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覆盖全面、指向精准的集体资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专项行动,鼓励聘用第三方机构代理记账等。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建立防范腐败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