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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05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25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闫亚军

商农复函〔2023〕1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

建议的答复函

 

肖青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3号)已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点示范

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试点示范,实施梯次推进,逐步覆盖所有行政村”。按照要求,我局组织实施了集体经济发展“521”工程,即:2017年至2019年,分别确定市级试点村50个、200个、1000个,试点村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为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农村“三变”改革总结提炼了成功范例、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来,我局组织“消薄培强”行动实施,提出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四个创建”活动,旨在提炼一批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村企联动、经济强村4类典型,分级开展示范认定,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引领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章立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高位推动(产权)改革(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随后出台了《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引》《关于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开展成员管理、机构运行、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等行为。今年,我局牵头制定了《商洛市实施“消薄培强”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细则》(正在按照程序印发实施)等一系列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稳定增收的政策和文件,不断完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顶层设计,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关于加大扶持力度

由于我市自然禀赋较差,耕地、林地等农业生产资源有限,全市村集体经济普遍“底子薄”。近年来,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在“输血”中成立,在“喂养”中成长,在“扶上马再送一程”中发展壮大,全市村集体经济稳健起步,势头良好。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各部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扶贫(衔接)资金,持续为农村集体经济“输血”。据今年初对扶贫(衔接)资产匹配统计,完成匹配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衔接)资产(经营性)原值20.04亿元;2017-2023年度投入村集体经济的中央扶持资金19250万元(312个村),苏陕资金9410万元,行业资金2510万元(农业农村部门产业发展资金)。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开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登记,明确减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全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关于落实项目支持

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对村集体经济落实项目支持提出明确要求:“允许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承担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农田水利建设、乡村旅游、村级光伏等产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政府主导优质项目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占有一定股份。大型资源开发要给予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股份”等。今年制定的《商洛市实施“消薄培强”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调:“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各类扶持项目”和“强化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保障”等,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遵循。

五、关于注重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市按照“双好三强两满意”选人标准,采取“四个一批”的方式,推动村“两委”成员实现“一降两升”,推行“一肩挑”比例达到94.18%,全市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综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出台《关于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盟,并为集体经济组织聘请企业家顾问37人,搭建帮带指导、互动交流、合作共赢发展平台。每年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轮训2期,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今年来,商洛市委、市政府与中国农业大学深化市校合作、实施“科教兴商”“人才强市”战略,通过“示范培训+常规培训”“线上+线下”的教学方式,分批举办12期培训班,力争为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1名爱农村、懂农业、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乡村人才,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6月19日,首期商洛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CEO)专题示范培训班已在中国农业大学开班并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特别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客观实在,可操作性强,我们予以采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质押信贷、产权交易、内部管控、发展路径等方面持续探索创新,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有益探索。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