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29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4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卓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食用菌专项资金,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商洛市支持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税政策措施》《商洛市木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支持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设立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木耳品种选育、技术规程制定、试验示范研究、技术培训、精深加工等9大类方面重点支持。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协同支持柞水县建设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省、市、县每年列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和生产。
二、关于为大棚硬化棚间道路、修建排水渠等提供定额补助,推动我市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
经调度,全市各食用菌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部到位,棚内喷淋、棚外卷帘等已基本实现了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园区基础设施和辅助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园区正常生产需要,仅部分食用菌生产基地缺少储水过滤设施和智能喷灌设施。为进一步加强食用菌产业大棚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以木耳产业为抓手,制定“小木耳 大产业”任务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县区依据市场价格配足中转库房、配够晾晒设施、配全分拣设备、配齐灌溉设施。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更多项目资金用于食用菌产业建设,推进我市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