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29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11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党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富硒农业激发产业活力的建议》(第2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食用菌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突出科技支撑,鼓励富硒食用菌的菌种研发、栽培管理等技术,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努力把商洛食用菌产业做成既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又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富民产业。
一、关于要把发展富硒农业作为特色产业拿在手上做好示范推广的建议
我市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聚焦富硒农业,特别是以富硒食用菌产业作为契机助力我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商洛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2年制定《商洛市食用菌全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加快菌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我市以山阳县为代表发展富硒食用菌,充分发挥县域资源环境优势,将功能食用菌作为发展方向,着眼健康“硒”元素,做好有机“硒”文章。2023年,山阳和丰阳光产业园栽培硒耳5万袋,产量3900斤(干品),基本打响了“山阳硒耳”这一地域品牌,使山阳农业站在了全省的前沿,为我市发展富硒农业提供了典范,激发了产业发展活力。下一步,我市将山阳县为基础,把发展富硒农业作为我市特色产业的具体方向,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示范。
二、关于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用菌产业发展,成立商洛市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商洛市食用菌全产业链培养工作专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建立了山阳硒耳技术研发中心的食用菌科研机构,聘请省内外16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与苏州硒谷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了山阳富硒黑木耳研发团队,开展富硒黑木耳菌株驯化育种、强化菌种培养、富硒休闲食品开发等技术研发工作。2022年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商洛市“十四五”食用菌产业链发展规划》,制定了阶段性产业发展工作计划。每年市委把木耳生产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将发展木耳产业列入“军令状”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夯实各级责任,确保全年任务完成。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组建专业团队,充分发挥相关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阶段性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三、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按照逐年递增方式用于倾斜支持发展富硒农业的建议
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协同支持柞水县建设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省、市、县每年列支1000万元资金,每年用于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和生产;近两年,我市争取省级项目资金3100万元,支持富硒农业发展。商州区木耳富硒高效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阳光农场大荆标准化食用菌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山阳县“十四五”国家级科技部富硒食用菌项目,争取中省财政5600万元资金,充分给予富硒食用菌支持。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富硒农业政策,积极出台支持富硒农业发展相关新政策,努力让富硒农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富民产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