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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31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7-30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24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兰栋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农产品技术人才的建议》(第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创新实用的农产品技术人才。

我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落实农村创业创新政策,鼓励引导更多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业态。一是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扩大人才总量。全市建成包含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127个实训基地,完善建成市内7条高素质农民精品实训路线。认定市级农民田间学校30个,将培训延伸到田间地头,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人才由“零星分散”向“抱团集聚”转变,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人才技术支撑。二是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今年全市7县区及市直11个培育机构,培育高素质农民2045人,新增高级职业农民30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素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筛选整理形成郭夏锋、杨刚平、魏万林、何广林、许红飞、余之超、陈盛林、李正森等14名商洛市高素质农民典型案例,切实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高素质农民的良好氛围,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

二、关于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我市出台了《商洛市“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到2025年底,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强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家、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家、0.5亿元以上特色产业加工型龙头企业20家。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组织认定2023年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认定,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丹凤县创建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丹凤县良种天麻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认定丹凤县华茂牧业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为2022年商洛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组织参加陕西省农村创业大赛,我市1人在“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中荣获全国创业创新类三等奖,获“大国农匠”荣誉。

三、关于加强专业指导,提高工作实效。

2021年,市上印发《商洛市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的实施意见》,开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开展烘干储藏、冷藏保鲜、智能分拣、分级分割等初加工,提高商品化率。启动实施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锚定9个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每年全市选育50名“头雁”带头人赴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地实践学习,加强农产品加工知识培训,有效推动本土优秀人才对标“高层次”目标实现“递进式”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