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32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42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声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传统农作物品种保护的建议》(第3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本土农作物和蔬菜优良品种基因库的建议
我省建立了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种植资源库为主,市县原生境保护为辅的省市县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前,已入库保存本土种质资源1237份,种类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涉及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6县,征集资源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鉴定,具有征集价值资源259份,其中粮食作物占37.1%,经济作物占18.5%,蔬菜作物占30.1%,果树占14.3%。经过三次普查,全面摸清了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特征特性。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在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6个县对包含白马牙老品种、金粒子、金皇后、红铁子玉米、二月金黄、小中单、高山黄回茬玉米、木王红等11份玉米品种在内的38份种质资源进行了原地保护种植展示,在繁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种植展示种质资源全生长周期表型性状,有利于发掘资源优异性和优异基因,为新品种培育提供素材。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种质资源征集,开展原生境保护,确保本土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有效保存、不流失。
二、关于制定本土农作物和蔬菜优良品种的奖励政策的建议
《种子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2022年底,我市出台《商洛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中、省支持种业振兴的有关财政奖励补助、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圃(场、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现代种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发改、财政、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涉及种业资金的整合统筹,有效聚集各类资源要素,形成政策合力。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对农作物种子资源鉴定评价、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选育推广均设立相应项目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种业振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计划及年度任务,对科研院所、企业基于我市选育优良新品种、特色新品种给予项目支持及政策倾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土农作物品种发展需求,不断优化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本土农作物品种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打造本土优良作物品牌,促进生态保护与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利用实施农业科技项目的有利时机,开展了特有种质资源的抢救和保护。在2010-2011年实施了镇安县“岭沟贡米”抢救性开发项目,通过搜寻原种、提纯复壮、示范种植等有力措施,实现了“岭沟贡米”这一地方特色品种从濒危到延续。通过示范引领,2020年,陕西岭沟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了“岭沟贡米”商标,取得了有机产品认证,岭沟贡米已建立起产供销一体化生产线,实现就地保护开发利用,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近年来,镇安县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深挖镇安象园茶历史内涵,提升品牌效应,全县现有茶园种植面积10.5万亩,年产茶叶1200多吨,综合产值达到2.5亿元,茶叶产业已成为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大主导特色产业之一。2024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由镇安县茶叶产业协会申报的“镇安象园茶”商标成功获得注册,成为我市首件茶叶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下一步,我市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工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总结推广可复制的优秀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突出农作物品种保护,加大政策支撑,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