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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336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7-30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56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闫争民、雷娜委员,民进商洛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42号)已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积极延伸现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产业链和开发新的多元发展的产业链,深度挖掘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附加值。一是坚持全产业链开发。把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作为全产业链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县为主体、市级推荐、省级认定、分级管理、梯次推进”的方式,构建以强镇为基础、园区为引擎、集群为骨干,点线面协同推进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柞水县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山阳户塬、柞水下梁、丹凤棣花、商南富水被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柞水食用菌、商州食用菌、丹凤葡萄入选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商南沁园春、丹凤葡萄酒晋级省级产业联合体,全产业链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下一步将积极抓好商州三岔河省级产业强镇认定,丹凤峦庄镇、镇安月河镇省级产业强镇建设。二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乡村资源,围绕农业多功能拓展、多业态聚集、多场景应用,开发乡宿、乡旅、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打造一批田园康养基地、花园景观基地等“看乡景”产品,开发一批乡味餐饮、特色食品、风味小吃等“品乡味”产品,发展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城乡居民休闲旅游“打卡地”,吸引更多市民望山见水忆乡愁,带动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价值提升,促进业态转型。

二、关于探索发展路径

近年来,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发挥组织优势,推动规模经营。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商发〔2018〕17号)精神,大力推广产业发展、资产经营、资本经营和公共服务四大类型11个基本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加强土地流转交易,推动规模化经营。二是拓展发展路径。探索总结了宁商协作促“三变”和党建领航改革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因村因地制宜,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培育出丹凤县“梅庄模式”“毛坪模式”、山阳县“2+X模式”等一批拿得出、叫得响、推得开、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和模式。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各地引进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立大户带、企业带、“三社”带等,将农村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效衔接,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方向,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公司联合合作,推动双方优势互补、要素融合,探索“企业经营、集体配套、农户生产”等典型模式,实现集体、企业、农民协同发展、共生共赢、共享收益。

三、关于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用地。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实施“消薄培强”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商农组发〔2023〕1号)精神,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设施农业用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申请集体所有的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

四、关于注重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市按照“双好三强两满意”选人标准,采取“四个一批”的方式,推动村“两委”成员实现“一降两升”,推行“一肩挑”比例达到94.18%,全市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综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出台《关于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盟,并为集体经济组织聘请企业家顾问37人,搭建帮带指导、互动交流、合作共赢发展平台。自2023年6月开始,商洛市委、市政府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举办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CEO”)专题培训,以培养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CEO”)为突破口,通过“示范培训+常规培训”“线上+线下”的教学方式,积极培养爱农村、懂农业、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乡村人才,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目前,培训班已举办6期,培训学员800人,后续还将再举办7期培训班。到今年底,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拥有1名新型乡村人才。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