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34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71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小平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护的建议》(11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脱贫攻坚以来,在各级各类扶贫(衔接)资金大力支持下,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形成的大量的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这些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采取了大量有力举措,收到好的效果,也存在一些客观存在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努力解决。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就全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于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方面。2021年以来,我市组织全市范围扶贫资产排查摸底3次以上,对2013年以来,全市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帮扶)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轮番开展排查清查摸底和“回头看”,在县镇村分类分年度建立了管理台账。同时,在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中专门设置了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模块,对扶贫(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为有效管好用好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登记工作方面。对扶贫(衔接)资金项目和资产,我们历来坚持“谁(组织)实施、谁移交谁登记、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扶贫项目实施行业部门组织项目形成资产移交,由扶贫项目实施所在地镇办政府办理资产确权登记,由资产确权归属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资产确权移交后,由资产所有权者对所属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逐一登记,分级建立县、镇、村三级台账,县级建立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关于设立专门管护机构方面。按照要求,对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经济所有的,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管理。权属确权到县级和镇办,属于国有资产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统筹管理。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扶贫(衔接)项目资产运营管护责任以资产确权移交后的所有者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对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负总责,县级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负主责,镇村及资产所有者负直接责任。
四、关于加强村级管护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各级资产管理政策培训较少,加之基层业务人员轮岗换人幅度较大等原因,部分干部对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相关概念界定、程序操作等不同程度存在认知误区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存在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县区不断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落实专业管护力量,定期对其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同时,不断将上级督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对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切实发挥应有效益。
五、关于强化市场和信息技术支撑方面。坚持各级相关业务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资产总台账、行业部门建立分类台账、乡镇及村级建立明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整反映扶贫项目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日常监测,县级以下实行月报制度,全面掌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及管护运营情况。后期,随着“数字乡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和完善,将不断引入实时监管。
六、持续深化联农带农机制方面。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深化扶贫(衔接)项目资产联农带农机制,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效果。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予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由扶贫资产的权属主体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运行管理、村级公益事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方面支出。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