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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34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7-30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73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小萍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和管理的建议》(14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过渡期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发展,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均得到极大提高,农民收入逐年提高。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中、省、市、县分别出台了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细的具体要求,每年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年终开展资金绩效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一、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方面。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首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杜绝用于负责清单。

二、关于加强资金监管方面。一是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坚持定期督促检查;二是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实行资金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示,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坚持开展定期跟踪督促,做到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抓落实。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方面。为进一步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度,中央对各级在过渡期内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每年不低于上年度规模,四年来,中省市县均很好做到这一点,确保我市财政衔接资金每年投入均稳定增长,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关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方面。为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障群众对衔接资金项目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上专门印发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从项目谋划申报、审核审批、开工实施到完工验收等,从资金拨逐级到最终的投入使用和审计等重要环节均要按照要求分级分批公示公告,让群众看得到,能监督,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工作激情和热情,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