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fpj/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01-02 | ||
名 称 |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局、财政局: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7〕5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和《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82号)等政策规定,立足县(区)脱贫攻坚实际,瞄准年度脱贫退出任务,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对象,以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为主要内容,综合采取资金直补到户、资金折股量化、金融扶贫、发展互助资金等方式,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在资金使用投向上,要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变”改革、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市场经济主体发展及资产收益扶贫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扶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60%,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用途的资金外,不得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方面支出。
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
要按照“提早谋划、科学布局、资源整合、分年实施”的思路,紧扣脱贫攻坚任务滚动计划,着力加强扶贫项目储备管理,提前做好扶贫项目论证筛选,科学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系统建立县级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库,分年度做实做细做好项目计划,切实解决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储备不足、“拍脑袋”随意定项目等造成的资金“趴窝”等问题。在产业项目安排上,要突出“三变”改革、突出村域特色、突出“一村一品”、突出深度贫困村,重点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增收来源,精心策划安排一批深度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光伏扶贫示范创建等品牌亮点项目,其中深度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在2019年前实现全覆盖,旅游扶贫示范村和光伏扶贫示范村建设每年项目村数占县(区)总贫困村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上述三类项目每村补助资金一般控制在50万-15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宁商扶贫协作资金,具体投入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陕财办〔2017〕36号)、省脱贫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82号)要求,严格执行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时限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简化资金报账兑付程序,坚决防止以拨代支,确保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立足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资金的补助标准、建设内容、扶持方式和投向比例,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和报账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年投入达到中省市安排资金30%以上或增幅达到20%以上。要积极开展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实质性整合,做到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应整尽整”,集中资源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强化资金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各县(区)要创新公告公示方式,及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通过媒体、网站或手机APP向社会公开,贫困村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快信息数据录入。认真熟悉资金项目操作手册,扎实开展专项培训,严格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将资金到账、安排、公告公示情况和项目库的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按时报备项目计划
项目安排要依据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开展,按照村、镇、县自下而上进行。项目计划经县(区)相关业务部门牵头负责可行性论证、县(区)扶贫局商财政局等部门审核、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8年2月底前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备案。备案项目计划作为考核、检查、验收及各级审计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要及时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重新报备。
联系人:张碧 何彦锋 2313809
邮箱:116614278@qq.com
附件:
1.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表
2.附件2-9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