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fpj/2024-0001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12-13 | ||
名 称 |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各县(区)扶贫开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8〕4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整合资金扶持对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2019年脱贫目标任务和提前下达到县的资金额度,区分轻重缓急,从县区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带贫能力强、增收效益好的项目,精心编制好2019年度项目计划,用于扶持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原则上应不低于60%(含产业项目的生产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凡未进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加大深贫地区资金投入
要聚焦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紧密挂钩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任务,对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实际需求,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重点优选一批深贫地区群众参与积极性高、适应市场需求和当地实际的项目,同时要坚持因户施策,对非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稳定脱贫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
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县级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扶贫监督员等一线监督作用,积极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备案
项目安排要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认真谋划,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严格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备案项目计划作为考核、检查、验收及各级审计的依据,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要及时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进行安排,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
五、强化信息系统动态管理
各县区要确定1-2名专职资金项目录入操作人员,国办系统资金下拨到账一周内,要及时进行到账操作,资金下拨1-2月内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安排、公告公示情况和项目库的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情况按要求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到账一批录入一批,报账一批更新一批。同时要按照《全省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完善2018-2020年三年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建设和做好年度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扶贫发展资金)
商洛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