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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面“提标”
发布时间:2023-11-13 11:30 点击次数:

为助力“一都四区”建设,让商洛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今年以来,我市在中省两级分别提高5元、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市级基础养老金10.5元,自10月1日起执行。此举将惠及全市38.42万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预计月提标资金达403.41万元。

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市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立足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人均待遇水平偏低的实际,积极探索寻求破题。一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渠道发声,针对提高待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献言献策。二是深入县区广泛调研,统筹财政现状和群众需求,制定提标方案。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反复酝酿确定提标方案,最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凝聚合力,稳步实施。市人社局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今年以来,我们促成丹凤、山阳、柞水三县分别在市级基础上提标2元、3元和10元,实现了中省市县“四级联动提标”。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先后九次提高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每人108元增加45元,提高到每人153元,增幅达42%。

服务为本,确保到位。我们将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调度,安排市养老保险处及各县区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接省厅调整管理信息系统参数,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天、不差一分”,确保12月底前将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周到细致的政策解读和暖心贴心的经办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