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以“三个突出”即“突出推进调解组织建设,突出强化调解处置创新,突出完善预防机制建立”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建设,全县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加强,切实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至目前,全县16个镇办、42家规模以上企业、5个重点行业部门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体系全覆盖。1-8月全县共处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34件,调解113件,调解结案率84%。巨阳建筑公司劳动争议调委会被认定为市级金牌调解组织,古城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省级示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3686”预防调解工作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成效突出。

突出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陕西省洛南县人社局持续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强力落实有场所、有人员、有印章、有组织、有工作章程、职责、规范等“六统一、五上墙”要求,逐机构规范指导,逐机构完善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基层调解组织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对各调解组织组成人员进行了更新备案,镇办、企业、重点行业部门常设专职调解员1名,兼职调解2名。所有调解机构均配齐办公设施,调解组织经费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联合镇办司法、综治等调解资源,提升调解效果。注重调解员培训指导,常态化督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开展劳动争议矛盾排查化解,真正发挥出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化解争议“拦水坝”作用。

突出强化调解处置工作创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陕西省洛南县在完善县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的同时,针对不同申诉方式制定出规范化调解书面格式样板,形成了完整规范、衔接顺畅的调解工作操作体系。即针对申请人三种申诉情形,采取口头申请调解六步工作法、提交申请书调解八步工作法、立案后调解六步工作法”开展调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开展争议化解调解。“3686”调解机制的建立,对争议双方充分沟通和解搭建了载体,有利于双方对争议事实从法律角度的进一步认识,切实提高了调解质效。新的工作方法实施以来,全县劳动争议调解率保持在80%以上,位于全市前列。

突出完善预防机制建立。一是建立干部处置能力提升机制。开办“业务提升小课堂”5期,有效解决干部在预防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不知、不会、不能等能力不足问题。二是完善风险预防排查预警机制。先后向城建、交通、卫健、教体、民政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坚决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发生。三是健全溯源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市诉源治理精神要求,积极谋划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新业态)一站式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抓手,协调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共同推进推动溯源治理工作。5名仲裁员共联系企业18家,开展宣传指导43场次,指导企业完善调解组织17个,化解工资等争议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