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34642-21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 ||
名 称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将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商洛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2022年通过各种载体公开政务信息1212条。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3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对于承办的提案、建议均按规定时限明确答复,规范复文,群众满意率达100%,且按要求在网站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方便群众,我局实行在网站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根据申请内容,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规范公开处理,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群众全面、准确的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我局印发的《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强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账号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策法规”等核心内容,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成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国办要求,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格式。
5.监督保障情况。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找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加强整改落实,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重大事件、业务工作调查征集类信息未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坚持权责透明,加强用权公开,尽快完成权责清单事项信息的更新与完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强化网站功能建设,加强安全防护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