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适用《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对一起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做出了不予处罚决定。
2023年6月16日,商洛市某医疗机构美容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医疗广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广告未经相关机关审查,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等规定。经查,该医疗机构三年内第一次发生该类型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并及时对微信公众号的广告进行删除,纠正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等规定,适用“认错认罚从宽”办法,经法制审核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医疗机构不予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发布医疗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否则,构成未经审查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广告的发布者要负法律责任。(供稿:李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