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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09 00:00 点击次数:

近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以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从即日起执行。

《办法》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求,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目的,在充分调研总结基层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系统各级及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意见建议,借鉴司法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应严格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证据充分、包容审慎等原则。

《办法》对免罚、轻罚、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进行了清晰界定,规定了货值金额(涉案金额)较小、违法所得较少、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认定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全面落实“无过错不处罚”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办法》创新性提出“认错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当事人主动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及时改正,对查明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主动提供相关证据,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守法经营的,适用“认错认罚从宽”办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最低可减轻至法定最低罚款限值60%以下。

据统计,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结的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案件中,2件案件免于行政处罚,7件案件进行了减轻处罚,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市场监管执法的“温度”。 (供稿:石建盈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