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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督导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8-11 00:00 点击次数:

8月8日至11日,省局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督导和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液化气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和执法检查工作,市局二级调研员刘银生同志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我市商州区、商南县、丹凤县,对4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口头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逐站检查了充装单位的气瓶管理情况,瓶体标识,充装前后检查,追溯体系建立运行,站内设备的检验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督导检查组要求,要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规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落实促整改。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和市安委会的要求,扎实开展燃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两轮全覆盖监督检查。采取过硬措施着力推进充装行为合法规范。要求各气站必须在瓶体上标注充装单位标识,并在检查区加装监管摄像头,接入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施场景监管,着力解决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问题。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深层次、无盲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超期不检等违法违规行为,极大地推动了燃气专项整治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