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对商洛某超市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销售并给予罚没2469.50元的处理。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的塑料污染治理和U19赛事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中,商洛市某超市销售的塑料购物袋经监督抽查检验,“环保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经查明,不合格批次塑料购物袋货值3210.00元,违法所得864.50元。案件检查调查过程中,该超市主动召回,报损了库存剩余不合格批次塑料购物袋,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上述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塑料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集中执法力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促全市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农贸市场、零售药店等重点区域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大幅减少,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