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两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销售并给予罚款2569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的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中,发现市区两家电动自行车行违规增大电池仓,加装蓄电池,在售电动自行车的车辆外观结构和配置与出厂产品合格证规定不相符、不匹配,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作出了以上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引导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营造安全、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