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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00:00 点击次数:

为鼓励社会参与特种设备监督,及时发现并惩处违法行为,现将我特种设备安全有奖举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特种设备有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业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使用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1.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特种设备的;

2.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4.无操作证:锅炉、叉车、大型游乐设备、气瓶充装、有驾驶室起重机;

5.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修理未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的;

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迟报、谎报、或瞒报的。

二、有奖认定条件,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级:

1.一级举报。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等并全力协助执法人员赴现场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相符合;

2.二级举报。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基本清楚,能协助执法人员做一些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符合;

3.三级举报。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举报人提供查办线索,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

三、奖励标准

1、对于一级举报奖励200元;

2、对于二级举报奖励100元;

3、对于三级举报奖励50元。

四、举报方式

电话:0914-2993108  邮箱:178007024@qq.com

五、承办科室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

本奖励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