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未取得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为。
2.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或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3.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符。
5.对肉制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6. 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请拨打12315热线。
2.网络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全国 12315 平台投诉举报二维码)

四、有关事项
1. 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 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 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