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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商市监函〔2019〕168号
索 引 号 20231229-134408-973 发布机构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19-07-26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商市监函〔2019〕168号

卢红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第171号)收悉,感谢您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尤其是中老年人群体越来越注重健康保健。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包括老年群体在内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净化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市场。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

我局全面贯彻执行《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保健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按程序、按条件严格进行生产、经营审批,依法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监管,日常检查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店内广告和产品声称情况等为重点,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诚实守信经营。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局和省食安办的部署安排,先后多次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陕西省保健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行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功效和作用,提高消费者辨别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知识能力。进社区、进校园,宣讲保健食品的基本知识、正确应对保健品和药品广告、选购保健品时注意“三二一”提示,同时向群众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劣保健食品。在大型商场超市、公交汽车等显著位置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微电影等让群众形象直观的了解食品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和常见消费误区,在公众信息网站普及食品和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发布消费警示。

去年以来,我局共发放宣传材料近2万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及真假辨别咨询1500余人次,悬挂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标语100余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广告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坚持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建立健全广告导向监管的领导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综合整治合力。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对城区广场、车站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高速路、国道、省道等道路沿线,重点集镇及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广告作为重点,先后排查各类户外广告1287余条,检查广告经营户586余户,门头牌匾1700余块,针对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230家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没收非法宣传医疗保健刊物500余册,取缔违法广告22条。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2018年以来,我局多次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以各类保健食品为重点,特别是针对保健食品企业直销和常规营销等,突出排查整治以直销名义涉嫌从事传销、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品种、营销方式、从业人员、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经营不合格或涉嫌传销保健食品的依法予以处置。截至目前,我市共计查办涉食品案件93件,其中案件来源为投诉举报的5件,监督检查的6件,专项检查的14件,上级交办的2件,没收违法所得9.44万元,罚款68.43万元。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我局积极主动与商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下发的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商制度、督查检查制度以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系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信息线索上彼此交流共享,在监管执法上实现资源互用,形成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合力。

虽然针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县区局和镇办人力资源缺乏,加之脱贫攻坚、城市创卫等中心工作占用监管力量,以致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部分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仍待提高;现有的监管手段简单、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存在,导致难以做到全面系统的监管。另外,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社会层面,需要社会共治。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维护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消费安全这一目标,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监管。

一是严格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组织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以此为抓手,加强对经营企业的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处罚。从制度建设、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方面逐一规范,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的频次,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一律责令整改;加强对会销、网络销售等经营行为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加大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和图片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不断净化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举报投诉渠道,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推动社会共治。加强科学健康的保健知识普及共治,通过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广泛宣传科学正确的保健知识,引导群众提高鉴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保健。

四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把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抽验纳入年度专项监督抽检范围,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小诊所、老年养生体验馆等单位经营的保健品进行抽检。对群众举报的以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为名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抽检。对经产品协查或抽样检验结果确定为假冒批准文号及非法添加药品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进一步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对成立联合整治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共享、规范线索案件移交等工作进行具体细化,进一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打假治劣的合力,提升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工作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 宁,电话:0914-239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