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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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索 引 号 20231229-134441-56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7-28
名  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郭苗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垃圾小食品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垃圾小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构筑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不断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打造校园及周边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督查要求,及时反馈、通报督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在各县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工作会上,政府与教育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和学校校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夯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初期,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整顿活动,持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小食品生产企业严把审核关,对全市辖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周边的小商店、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检查,对证照不全的,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定级评定,实施分类管理。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店、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场所,以与高油、高糖、高盐相关的油炸小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一旦发现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超范围经营、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依法查处。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今年2月份,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校园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春季校园食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4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857户,没收“三无”食品578袋,督查办证21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3份,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积极沟通协调城市管理部门,科学设置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周边违规经营摊点清理整顿,坚决清理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销售违规商品等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饮食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工作方案,采取“食品安全进课堂”、食品安全有奖竞猜等孩子们易于接受的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学校、进班级开展宣传,寓教于乐,让小学生、家长、老师充分认识小食品的危害性,自觉做到远离问题小食品,增强广大少年儿童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并在校园内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供广大师生、学生家长观阅学习。同时,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一旦接到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对学校周边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重罚,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张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张贴“三无”食品警示宣传页1000余份,签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承诺书760份,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500家次,有效的提高了学校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者食品安全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仍存在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基层监管镇办监管人员偏少,对基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二是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制度不能很好的落实。三是协作机制有待健全。与学校、教育等部门应多加强沟通,建立食品安全协同共治机制,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来源不明的“五毛”食品及“三无”食品,切实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二是加大抽检力度,保障校园周边食品质量安全。针对学校及周边小食品开展专项抽检行动,重点抽检“一元”、“五毛”小食品。及时对外公示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品种及经营单位,将追根溯源依法查处,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及投诉举报渠道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食品安全周系列宣传活动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向公众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证投诉有回复,民意诉求及时回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鱼秀平,联系电话:239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