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34518-58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
名 称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 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王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市保健品市场乱象的建议》(第242号)收悉,感谢您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对我局提出的工作建议即全面,又有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你的建议,我们对工作加以改进,努力打造商洛市造健康规范的保健品市场。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尤其是中老年人群体越来越注重健康保健,保健品产业不断发展,市场各类保健品不断涌现。为做好保健品监管,我局将保健品监管纳入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年度工作重点,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净化保健食用品保健品市场。
(一)严格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我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保健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保健品市场监管。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按规定、按程序、按条件严格进行生产、经营审批,依法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监管,日常检查以保健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店内广告和产品声称情况等为重点,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守信经营。三是开展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推行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诚信意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对商洛市仅有的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陕西天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当前评定等级为A级。
(二)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特殊食品风险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全市出动632人次,对全市2014家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风险排查,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39家,婴配乳粉经营企业971家,特医食品经营企业4家,排查覆盖率100%,对排查中发现的25家问题企业,进行了现场整改。二是结合全局工作开展保健品市场治理。结合全局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反复对保健品市场开展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打击保健品领域“偏老坑老”行为,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开展工作宣传,发布《防范老年人消费欺诈提示》,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处置涉老涉诈线索6条,没收违法所得1万余元,罚款1万余元。
(三)加强广告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坚持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建立健全广告导向监管的领导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综合整治合力。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对城区广场、车站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高速路、国道、省道等道路沿线,重点集镇及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监测广播电视台、网站网店、培训机构等2396户次,监测广告4215条,暂未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广告作为重点,先后排查各类户外广告1287余条,检查广告经营户586余户,门头牌匾1700余块。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为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我局不断加强保健食品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食品安全法》、《陕西省保健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防范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活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布消费警示,向群众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劣保健食品,正确认识保健品的功效和作用,提高辨别保健食品和药品能力。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及群众咨询工作,发挥投诉举报作用,研判市场风险,收集保健食品违法线索,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12345”投诉平台对接,快速处置转来的违法线索。通过不断地进行宣传教育,力争人人参与保健品市场治理,营造社会共治的氛围。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我局积极与商务、公安等部门对接,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商制度、督查检查制度以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系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在监管执法上实现资源互用,形成监管合力。
二、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保健品市场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机构改革,县(区)和镇(办)市场监管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强,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二是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市场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监管手段少,监管难度大。三是保健品违法经营取证难。保健品违法经营较常见的是误导诱导老年人消费,虚假宣传,宣传方式多样,多以面对面,口头进行,监管取证较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围绕维护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消费安全这一目标,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不断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
(一)强化能力建设
一是通过省市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交流学习,开展交叉检查,不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二是关注投诉举报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有聚集性的保健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开展风险研判,实现目标监管、精准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一是开展监督抽检,对协查或抽样检验结果确定为假冒、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实行全链条追溯,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加大对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整治,重点查处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和图片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不断净化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大保健知识普及。通过进社区、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保健知识,提高鉴别能力,理性消费,科学保健。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联合整治办公室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形成打假治劣的合力,严厉打击保健品违法犯罪活动。三是鼓励群众参与监管。拓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举报投诉渠道,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严格落实《商洛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群众参与保健品违法行为举报,推动社会共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张丹波,电话:0914-239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