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34538-73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双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
名 称 |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338件,罚没款284万元。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现就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予以公布。
一、商州区石坡牛羊肉批零店未按疫情期间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规定经营食品案
2021年1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位于商州区医院后门的商州区石坡牛羊肉批零店冷库中有38件巴西进口去骨牛肉、5件阿根廷牛保乐肩肉及5件澳大利亚进口羊腿,未按疫情期间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多次告知仍不予整改。经查,该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十一项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七项规定对商州区石坡牛羊肉批零店处以罚款20000元的处罚。
二、洛南县涵阳妤桐食品经销部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2021年6月21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洛南县涵阳妤桐食品经销部利用听讲、视频宣传保健食品,有欺骗消费者行为。经查,洛南县涵阳妤桐食品经销部自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存在利用名医视频讲座、幻灯片视频宣传脑血栓、脑梗、糖尿病的发病机理、“地龙蛋白”治疗溶栓效果及主要成分和药理作用、电脑播放患者视频剪辑讲解服用“地龙蛋白片”、“黄精人参胶原片”后能治疗多种疾病的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涉案地龙蛋白片于2020年12月共购进77盒,购进价980元/盒,销售价1290元/盒,共获得违法所得23870元。黄精人参胶原片只做宣传未购进。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洛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该食品经销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870元的处罚。
三、山阳县领军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山阳县市场监管局检查中发现山阳县领军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山阳县育才路段为23户经营户制作门头牌匾23块,在牌匾中使用“上领军 上好大学”的广告语,上述牌匾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费共计2760元。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规定。山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8280元的处罚。
四、丹凤县商镇川味麻辣鹅店销售亚硝酸盐超标猪头肉案
2021年7月16日,丹凤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丹凤县商镇川味麻辣鹅店经营的猪头肉进行抽样,由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1年8月6日,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显示猪头肉亚硝酸盐超标。经查,丹凤县商镇川味麻辣鹅店于2021年7月13日从西安方欣批发市场一经营户购进同批次成品猪头肉15kg,购进单价24元/kg,销售单价30元/kg,被抽样1kg,其余14kg猪头肉已经售完,货值金额450元,违法所得450元。该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丹凤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丹凤县商镇川味麻辣鹅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4550元的处罚。
五、商南县城关巴戒生态餐厅经营混有异物食品案
2021年8月18日,消费者张某通过美团网在商南县城关巴戒生态餐厅点外卖盖浇饭,食用时发现饭菜里有蟑螂。8月19日,张某通过陕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巴戒生态餐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有含蟑螂的外卖图片为证。经查,巴戒生态餐厅经营场所卫生及三防设施未达标,存在制作过程中混入蟑螂的可能性,餐厅负责人未否认。该餐厅的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款之规定。商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巴戒生态餐厅处以罚款6000元的处罚。
六、镇安县运输公司液化气站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作业行为案
2021年6月22日,镇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镇安县运输公司液化气站检查时发现有无证人员上岗情况,当日下达监察指令书,限15日内改正。7月11日复检时,当事人仍未改正。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在2021年5月、6月的充装记录中存在日期未填、充装前后检查人员未签字、签字人员无相应资质情况,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镇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镇安县运输公司液化气站处以罚款10000元、立即停止无相应资格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七、柞水县杏坪镇祥瑞百货商店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0年11月26日,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检查时发现,柞水县杏坪镇祥瑞百货商店内有涉嫌侵犯“西凤”商标专用权的西凤系列白酒34瓶,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白酒的进货票据。经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假冒其公司产品。柞水县杏坪镇祥瑞百货商店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柞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杏坪镇祥瑞百货商店处以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西凤”六年白酒34瓶、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