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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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20231229-134604-37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双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15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拳出击,狠抓落实,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现将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某南方小食品批发店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南方小食品批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天潮牌“弹弹恋爱”水晶糖、森之园牌“一代泡客”汽泡糖、“一壶老酒”饮料、今必客牌“花香鸡尾酒”饮料分别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最大字体突出标注“弹弹恋爱”、“一代泡客”、“一壶老酒”、“花香鸡尾酒”等字样,而以较小字号或较偏位置标注食品专用名称,食品名称的标注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涉嫌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了当事人销售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2 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3日,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美极虾在监督抽查中,被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其呋喃唑酮代谢物(AOZ)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美极虾已销售完毕,同时,查明该公司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查验供货商的资质。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收了违法所得,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3 某商贸有限公司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2022年4月27日,接12345便民热线转办,反映某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发放鸡蛋、蔬菜、日用品等手段,虚假宣传,夸大保健作用及适应人群,销售保健食品多肽口服液。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公司通过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多肽口服液,涉及违法所得10000元,构成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没收了当事人违法所得,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4某保健品店利用门头牌匾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3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某保健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其经营场所门头牌匾发布广告,内容为“眼镜中心 精准验光 科学配镜 近视防控 弱视康复斜视归位 散光解除”,其服务允诺信息“弱视康复 斜视归位 散光解除”与实际不符,所售眼镜并未有弱视康复、斜视归位、散光解除之功效,其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5 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有衬里水带案

2021年12月2日,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有衬里水带在监督抽查中,被陕西省消防产品设施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不合格,其衬里(或外覆层)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抽检不合格批次有衬里水带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证照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发现的3盘同批次有衬里水带予以扣押。依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了扣押的3盘有衬里水带及违法所得,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6某火锅店广告促销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6月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火锅店楼下一楼外墙上张贴喷绘广告一幅,发布含有“**火锅,盛大开业,空前钜惠,充值500送100,充值1000送30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内容的促销广告。经查,当事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7某建材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2年5月17日,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某建材门市部涉嫌销售假冒“日丰”商标的管材。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营业场所内摆放有标示“日丰”及“图形”商标的黄铜活接、等径弯头、等径直通、等径三通、等径弯头、管材、白色单层PPR管等商品,经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该店所经营的“日丰”系列商品侵犯了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及商品售额总计2068.5元,获取利润987.7元。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没收了假冒“日丰”系列管件和违法所得,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