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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商市监函〔2019〕171号

杜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市场监管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药品价格、药品质量、广告宣传、医保卡刷卡消费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就以上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对接,研究提出了具体治理措施,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一、严格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事权划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已下放各县区市场监管局,GSP认证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县局始终高度重视药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能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检查标准,从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员进行异地交叉检查,确保了许可和检查的公正和严肃性,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通过,有效保障了检查的效果和质量。今年以来,对22家进行了认证检查,2家不予通过。加强对检查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检查员检查水平和能力。加大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去年以来培训药品从业人员1300余人(次),提升了企业药品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5家,撤销GSP证书21家,收回证书3家,责令限期整改157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了认证成果,促进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严把零售企业准入关的基础上,按照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鼓励引导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实行“七统一”管理,发展连锁经营,目前,全市已发展连锁企业8家,连锁门店80余家。

二、强化监督,开展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药品质量、药品价格、广告宣传、医保卡刷卡消费等存在的问题,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在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对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52件。一是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百日维权专项行动,对药品经营环节“三统一”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药销售、疫苗质量等进行了集中检查。二是五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医保刷卡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违规刷卡套取医保基金、消费非药品等问题进行了治理整顿,对违规刷卡的药店采取了处罚或取消刷卡资格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三是与物价等部门协作,开展了药品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价格虚高和低于成本价促销药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治理整顿,保持了药品价格的稳定。四是针对药品、保健品等违规宣传和发布广告现象,对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进行了约谈,10部门联合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目前此项整治正在深入开展之中。

三、排查风险,健全长效机制。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从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冷链运输、处方药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找准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保证了药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联系人:孙养利,电话:0914-233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