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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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ssfj/2024-0002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0-04-13
名  称 商洛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政府信息办:

2019年,市司法局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各项业务工作,配备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公共查阅点的维护和信息添加,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了原法制办网站永久下线的公告,将我局网站统一纳入市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对重新组建合并后的司法局网站各项指标进行梳理整改,对新的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新建设,安排了专人负责管理运维,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不仅按照省司法厅“两微一端”建设要求,开设了头条号、微博、微信号公众号,还借助融媒体平台建立了“商洛发布”手机客户端,全面开通了信息发布渠道,有效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覆盖面。重点公开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检索信息,开设了“网上办事”和“便民查询”“局长信箱”等专栏,方便了群众咨询,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5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310条,通知文件18条,政策法规21条,人事类信息3条,财务类信息2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6条。发布头条新闻10余条,微博微信80余条,“商洛发布”发送信息15条。公开了相关信息,极大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科牵头并确定专人负责,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更新业务信息版块,按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公开的落实。根据内设科室、职能、人事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特别是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印发了《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局门户网站、“商洛普法”“法治商洛”微博、微信“法治广角”“法治在线”报刊杂志、电视等宣传报道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断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舆情处置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我局舆情处置预案,并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和新媒体宣传方案通知。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对重组后的市司法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新规划政务公开的各项分类,动态调整更新网站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推进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设立了“网上办事”“便民查询”“局长信箱”“立法意见征集”等栏目,提升公开事项便民性和群众知晓率。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未收到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我单位也未涉及政务舆情处置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配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机构改革后,对重建的商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分类细化,共性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

二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新的科室职能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分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政务信息负责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以及网络管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商洛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