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 ||
名 称 | 商洛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年度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公众关注事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规划纲要、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以及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对开设的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等栏目促进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设立局长信箱、立法意见征集等板块收集意见。开通网上办事、便民查询等栏目,开展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政民互动,积极为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能够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对外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制定了商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并严格落实,强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共通过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10条,发布解读信息95条。“法治商洛”政务微博全年信息发布量491条,关注用户151人,“商洛普法”政务微信用户505人,全年发布图文消息210条。加强公文有效性管理,及时更新目录栏目,提供搜索、下载、查阅等功能,便捷高效,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网站已规范按照政府域名管理要求,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域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布,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日常检查和季度网站安全问题检测报告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错别字、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等,网站可用性、实用性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及时,不够规范,缺乏专业人员负责跟进,导致有些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得以整改。
2、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保障措施,优化改进网站功能,进一步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