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工作,强化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9月10日至14日,商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锋带队深入7个县(区),对拟命名的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和2022年度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抽查复核。
检查组一行对照《商洛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申报的5个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开展了对标检查,对2022年命名的1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抽查复核,重点了解了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等情况,及时掌握工作成效、问题短板,对推动示范点和示范村(社区)加强工作创新、更好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对各县(区)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创建成效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指导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尤其是柞水县“法律明白人”每月一主题培训办法、镇安县民主法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洛南县文明乡风引领基层“三治”融合、山阳县“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经验探索、丹凤县法治文化阵地连点成群、商南县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商州区四大攻坚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亮点成效值得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广。
检查组针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商洛、法治乡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高质量做好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创建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措施提成效。对检查过程中指出的不足,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立行整改。对已命名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加强动态管理,逐级分批次实现应查尽查、巩固提升,确保各项创建指标不下滑。三是示范引领广宣传。要在村(社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村(社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切实发挥好其优化法律服务、丰富法治文化等职能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工作。
此次专项核查,不仅是对拟创建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和已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一次集中“体检”,也是加强和规范基层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质量和成果,不断扩大民主法治建设影响力,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